6月15日,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申报年品牌连锁便利店项目的通知》。
《通知》称,为推动河南省实体零售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提升便民消费水平和居民生活品质,依据相关要求,组织对年优秀品牌连锁便利店运营管理企业进行奖励。
申报范围为省商务厅确定的郑州、洛阳、新乡、南阳、永城5家首批品牌连锁便利店重点推进城市发展较好的品牌连锁便利店运营管理企业。
申报条件包括这些:
1.申报企业符合《河南省品牌连锁便利店建设标准规范(试行)》(见附件8)相关条件;
2.企业在申报城市登记注册和税务申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统一核算,在该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3.企业在省辖市级申报城市拥有30家(含30家,其中营业执照注册类型为分公司的直营门店不少于20家)、县(市)级申报城市内拥有15家(含15家,其中营业执照注册类型为分公司的直营门店不少于7家)以上连锁门店,所有门店实行统一形象标识、统一门店管控、统一设施配置、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商品采购、统一物流配送;单个门店经营面积在80-平方米,租赁期不少于3年。
4.申报企业健全信用记录,三年内无不良信用。
5.不接受代办机构办理的资金申请项目,严禁任何中介机构以任何形式对申报项目进行包装,并接受社会监督。
支持方式方面,《通知》明确,对各地推荐的品牌连锁便利店,按照专项审计的年企业营业额、纳税额、从业人员数量,以及年新增开业门店等因素,省商务厅联合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按照综合得分排名,对年经营较好的品牌连锁便利店运营管理企业,给予一定数额的财政资金奖励。
责编:陶纪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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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万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