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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过期食品711屡罚不改

6月7日,日本便利店品牌7-11因售卖过期食品再登微博热搜。北京商报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看到,7-11北京通州一门店销售过期食品被吊销许可证,并被处以10万元罚款,且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其实,7-11此前因食品安全问题多次被罚,在最关键的食品安全方面频出漏洞。分析指出,无论是直营还是加盟店,品牌授权方应该持续优化标准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加大惩罚力度,增加违规违法的成本。

销售过期食品

“7-11门店卖36.2元过期食品被罚”和“7-11因销售过期食品被吊销许可证”两话题双双登上热搜。

北京商报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看到,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通州新华联家园店被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6.2元,并吊销许可证。该公司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年3月15日,执法人员对该门店进行现场检查,询问调查了店内工作人员,店长及店员确认了视频真实及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同时,该门店还于今年3月1日销售了2个过期手工黄金菜团和8个过期手工酱肉大包,违法所得共计36.2元。

针对此事,北京商报记者联系到7-11北京公司,其相关人员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保障食品安全我们责无旁贷。我们已在第一时间缴纳罚款,并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检查要求落实整改,会避免此类事件再发生。”

食安问题频发

便利店看似统一度高,但食安问题反复出现。7-11通州新华联家园店并不是唯一触及食品安全红线的门店。今年3月15日,7-11亮马桥店店内存在上架13天的超期热饮换签后继续售卖、装有关东煮食材的容器被放置在垃圾桶上等现象,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7-11便利店相关负责人当时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问题门店为加盟店。

去年1月,“罗森便利店关东煮掉地上冲水接着卖”的视频迅速在网络上热传,视频显示,有消费者在北京高碑店罗森便利店中看到关东煮中的腊味香肠掉地上后,门店工作人员将其用水冲洗之后再次放回锅里继续售卖。随后,罗森(北京)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已对涉事门店进行停业整顿,并成立专项小组进行调查。

连锁经营负责人文志宏认为,加盟店属于独立的民事主体,当加盟店在食品安全的操作上违规时,主要的责任出现在加盟店。但7-11作为便利店行业的头部企业,一旦出现这类问题对于整个品牌都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需加强内部监管力度

如何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是众多便利店需要思考的首要问题。零售业专家胡春才指出,无论是直营店还是加盟店都可能出现这类问题,要杜绝就必须让企业或者是加盟商承担更高的犯错成本。

“因为涉及到经营成本问题,有些经营者都会抱着侥幸心理触碰红线。”胡春才建议,企业必须要加强内部监管力度,不断完善标准体系。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同时,加大惩罚力度,增加违规违法的成本。

文志宏认为,作为品牌授权方应该持续优化相关的标准体系,且不仅限于食品安全的领域。“比如对加盟店的选择、加盟主的选择、加盟店店长以及人员的培训,还要包括后续的监督管理体系,都需要品牌授权方不断优化。”文志宏举例说明。

尽管加盟模式出现食品安全的风险和概率会相对会高一些,但不能因此否认特许加盟模式。文志宏表示,无论加盟或直营,品牌方要考虑如何采取更好的管理方式和手段,避免出现此类问题。

北京商报记者赵述评赵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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