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网福州6月6日讯(记者武艳杰)近日,福建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13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推动我省品牌连锁便利店加快发展的十六条实施意见》,旨在健全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织密便民消费网格,优化便利店营商环境,推动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智能化发展。
《意见》提出,将品牌连锁便利店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围绕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目标,完善便利店网点配置,鼓励各地编制便利店等便民商业设施配建规划,研究制定便利店配置地方标准。进一步推动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
《意见》提出,有关部门应加大对福建品牌连锁便利店的支持,多渠道增加门店网点资源,通过对用地保障、统筹利用闲置房屋、杂物间等闲置资源,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入驻经营。将便利店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范围,推动品牌连锁企业在老旧小区等商业网点较少的区域加大门店开设力度。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由中心城市向周边城市、小城镇及农村拓展,便利城乡居民消费。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发展移动便利店、厢式智能便利店等非固定便民商业设施。
《意见》要求,福建各有关部门在对品牌连锁便利店开设过程中,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简化证照办理,对符合条件的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试行“一照多址”。此外,还支持开展简化烟草经营审批手续试点,连锁便利店网上申请,只需提交申请表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图片;多家门店线下申请的,重复性材料只需向同一办证机关提交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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