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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13万元保证金加盟唐虎便利,合同终止

当初约定好的加盟保证金会按时退还,可店主们却没有收到保证金……山西忻州的一家唐虎便利店店主王女士,最近无心经营了,像往常她肯定一早就营业了,她是年11月加盟的,加盟费一共出了13万,当初跟忻州市忻府区唐虎便利有限公司签了合同,前后两次共交了13万的加盟保证金,而且合同上面约定合同终止后,7个工作日后全额返还保证金,王女士找过现任的董事长,也去签合同,人家说你先干的吧,然后王女士就这样一直干了3年,没有签过合同。从合同来看,当时王女士是签到了年11月16号,不过从那以后,她就再也没有签过合同。而这个店一直在正常营业,每天进的账都要打给人家,一天一结账,每天都得打款,按照合同约定,王女士每天早上都会把前一天的营业收入向公司财务如数上交,她和其他经营者一样,把钱都打到公司法人账户,然而就在前几天情况有变。人家派了一个人,给看了下手机,那人说明天打款打到这个账户,让她自己拍个照照下来,本来他们一直打款都是打到现在这个法人高建华的建行账户里,7月9日换成了叫路霞的建行账户,这就奇怪了,一直以来都是给法人打款,怎么突然就换了账户呢,这说换就换,大家伙有点不放心,公司也没有正式通知或者开个会,也没有盖上公司的章,这样的通知,王女士有些不知所措。当然,还有其他店主也很纳闷,张师傅说,店里面送了张小纸条,上面写了账号和名字,让往新账户上打钱,当时怀疑为什么要换账户,后来他就不打了。虽然不知道公司为什么这么做,不过细心的店主们还是发现了一些资料,忻州市忻府区唐虎便利有限公司的成立日期是年11月7号,法人代表是高建华,路霞是忻州市唐虎便利有限公司的法人,而公司成立日期是年3月20日,张师傅说可能有资金转移的嫌疑。从7月10日开始,很多店主们都不再上交每日的营业收入,并打算退店,然而想要退店也有一个问题,当初承诺保证金最多三个月就退还了,可是半年过去了也没有退。王师傅是年2月1号正式开业的,先交了3万,后续交了8万,年2月1日房租到期,由于个人原因,他要退店,货已经接回去了,店面也已经清点好了,现在是钱没有,店也没有,王师傅曾多次找过公司法人,他们的说法是一年以后。7月20号,多名店主一起前往忻州市忻府区唐虎便利有限公司,开会的时候,不让那些退店的人进去,说是退店了就不是唐虎的人,钱不会给你退,为什么给你退,现在出去。张师傅说,现在就是要求他们先退还保证金,然后我们给他店,现在很多人都不打算继续开了。而对于此事公司是什么态度呢?记者拨打法人高建华的电话,却始终无人接听,有人拨通了一位高经理的电话。记者:这两个公司有没有关系?高经理:不知道。记者:那为什么在3月20日突然成立了一个新公司?高经理:不知道,每天只干分内的事。记者:你是负责哪块的?高经理:负责采购。记者:那你现在是以哪个公司的名义采购的?高经理:唐虎便利有限公司。记者:当初就是你通知他们变更打款账户,为什么会变成路霞呢?高经理:我也不知道。此外,几位加盟商还和记者说,这位高经理和高建华、路霞三人既是忻州市忻府区唐虎便利的股东,也是忻州市唐虎便利有限公司的股东。记者:那他们的保证金怎么办?高经理:他说不让我管,我也没权利管,只负责采购。那么,加盟商遇到了问题该如何解决呢?7月22日下午4点,记者前往了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查询相关资料后发现,忻州市忻府区唐虎便利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已经过期,他们现在必须变更经营期限,然后才能注销或者变更股东。忻州市忻府区唐虎便利有限公司的营业期限是年1月1日,可就在几天前,加盟商还在给这家公司交钱,他们有3月25号盖的章的证明。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建议把这个作为证据给了忻府区让去调查一下,核实一下他们的经营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规定,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非发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他们也会让忻府区市场管理监督区对其展开调查。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说公司不可能不存在,即使破产他也有个清算,清算以后发了公告,债权债务都得承担,公司还有资产,还有欠的钱,工作人员还说,当时加盟商签合同交保证金时,盖的是哪里的公章就找哪家公司。另外,要保证金的话属于经济合同,属于民事范围,监督管理局没办法解决,必须通过法院,通过司法程序到法院起诉。加盟商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和法人高建华商量此事,如果得不到解决就走法律程序。来源:山西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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