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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疫情防控通告年第20号

睢宁县疫情防控通告

(年第20号)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评估,自年4月16日起,对我县部分区域疫情管控措施进行调整,情况如下:

一、封控区:

(红色字体为新调整区域)

1.睢城街道王楼社区柳园组;

2.江苏世纪天虹纺织有限公司;

3.旭旺生活超市(步行街店)及邻近商铺;

4.睢城街道王楼社区旭旺便利店及邻近商铺;

5.睢城街道王楼社区新宅组;

6.睢城街道花园社区关胜巷18号;

7.睢城街道花园农贸市场及周围商铺;

8.医院宿舍2号楼;

9.睢城街道小仝社区旭旺超市及临近住户;

10.睢城街道小仝社区袁庄组;

11.睢城街道西华园小区10号楼;

12.睢城街道八里社区刘东组;

13.睢城街道七井村;

14.景湖小区一期4号楼;

15.李岳小区18号楼;

16.睢河街道北辰花园北区;

17.金城街道常青社区旭旺便利店及邻近商铺;

18.金城街道常青社区孙慧理发店及邻近商铺;

19.王集镇庄楼村2组。

二、管控区:

(红色字体为新调整区域)

1.睢城街道王楼社区;

2.睢城街道花园社区;

3.医院宿舍小区;

4.睢城街道小仝社区;

5.睢城街道西华园小区;

6.睢城街道八里社区;

7.景湖小区;

8.李岳小区;

9.王集镇庄楼村。

三、防范区:

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区域。

以上措施自年4月16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睢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4月16日

来源:无线睢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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