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广东便利店也能“卖药”了。
好消息!
继续北京甘肃等省市后
广东便利店也能“卖药”了!广州、东莞率先试点
3月15日起已实施据广东省药监局披露的消息,3月15日,广州、东莞在全省率先发出首批试点单位在大型连锁便利店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这标志着广东省经营乙类非处方药跨界融合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和落地实施。据悉,《广东省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3月15日起实施。这意味着市民以后可以在试点的便利店,享受24小时购药便利,可购买到夏桑菊颗粒等常用乙类非处方药。图示:广州首家试点单位颁证现场。图示:东莞首家试点单位颁证现场。打造便利店+药店新模式
华润万家、美宜佳首批试点据介绍,本次首批试点企业有两家,为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广东德信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东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春悦林(广东)大药房有限公司。从全国范围来看,“便利店+药店”并不是广东首创,但此次广东探索出区别于其他试点省份的创新模式——即支持和鼓励属于同一集团管理的大型连锁便利店总部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跨界融合,相互借力、共享资源。据了解,目前华润万家广东公司门店数量家,其中深圳大型超市门店44家,社区超市门店+便利店家;广州大型超市门店35家,社区超市门店+便利店家。而美宜佳在广东省拥有的便利店门店数量最多。据春悦林(广东)大药房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源龙介绍,美宜佳在广东的有效门店数量总计家,涵盖了广东所有的地市县和乡镇,门店类型住宅区占比达60%,24小时营业门店数量超家,可以弥补传统药店非营业时间的时间差。试点工作部署以来,广东各地药品监管部门积极推动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审批告知承诺制真正落地生效,连锁门店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资料经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书面审核符合要求的,当日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图来源:网络。便利店卖什么药呢?答案是,乙类非处方药。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为使群众更为方便,将非处方药中安全性更高的一些药品划为乙类,乙类非处方药除可在药店出售外,还可在超市、宾馆、百货商店等处销售。据试点企业筹备,在药品品类规划方面,两家试点企业各有侧重: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广东德信行大药房连销有限公司主打应急品类,并选择惠氏、香雪制药、葵花药业、云南白药、雅培及其自有品牌药作为主打品种;广东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春悦林(广东)大药房有限公司则主打年轻消费者夜间用药需求,包括风寒风热感冒类、小儿退热及便秘类、肠胃消化类、清热解毒类、营养补充类等年轻人日常急需用药。最后其实早在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就已经提出,要开展简化烟草、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手续试点。截至年底,全国药店已多达59万余家,医药零售行业的终端服务竞争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然而,受制于24小时营业的药店相对较少,公众夜间日常急需用药的便利感还没有得到真正满足。随后,在甘肃、北京、山东等省市先后出台了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简化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相关政策。图来源:美宜佳。此前,屈臣氏、万宁、物美、京客隆等连锁企业也曾在北京的少数门店尝试“卖药”,但多数仍属于小规模试点阶段,并且效果并不如预期那么好。商超、便利店“观望”态度明显,因为卖药除了要解决手续审批问题,还涉及如何与医保衔接、如何配备专业药事人员等问题。而广东此次试点方案规定,审批机关收到申请资料后,会对资料进行书面审核,资料符合要求的,当日即可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简化了审批流程,降低了企业的行政成本。同时,方案要求连锁门店只能接受连锁总部统一配送或连锁总部委托配送的药品,不得自行采购药品,规范了药品来源,并提出连锁总部要建立巡查报告制度,配备与连锁门店数量相适应的药学技术人员。*本文来源职业零售网与您相约年7.21-23日第届百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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