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有网友向海峡网爆料称
位于福州市三坊七巷景区入口牌坊旁的
万嘉便利店
被法院强制查封了
起因为千万级别的债务问题
当日
海峡网记者来到三坊七巷入口旁的
万嘉便利店
看到店门口堆满了大大小小的纸箱
店内还有不少工作人员在将货物装箱搬运
玻璃门上贴有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裁定书”
该店门口贴出的强制执行裁定书显示,查封、扣押被执行人麦多万嘉超市有限公司中闽大厦分店店内的全部货物,指定申请执行人北京本集科技有限公司保管;冻结该店全部售货收入,由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取。
店内人员表示,参与查封的是北京大兴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原因是由于该超市的法定代表人在被法院判决限期偿还数额巨大的欠款之后仍旧长期拖欠未还,出借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只是将店内的货物查封带走,并不会查封整个店面,因为店面并不属于被执行人财产。按照房东要求,执法结束后会撕下店门口张贴的强制执行裁定书。”
位于三坊七巷入口处的万嘉便利超市,法院工作人员在查封店内的货物
现场另有一位女子表明自己是该店面的房东,她告诉记者,原先这里是租给一家叫麦多万嘉的公司经营便利店,后来租赁合同到期后还是在麦多万嘉的名下没有变更。据其了解,麦多万嘉的负责人将便利店的货款拿去做担保后被骗走。
记者网上查询到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年的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上显示——
该起案件为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为北京本集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贾明,被告有三个,分别为福州本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福州麦多万嘉超市有限公司,以及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怀国。
该案于年6月19日开庭审理,最后法院判决福州本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北京本集科技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万元,并支付利息,福州麦多万嘉超市有限公司、张怀国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在现场执法的法院工作人员确认了本次强制执行与该起案件有关。
同时,记者在天眼查上发现——
“万嘉便利店”项目品牌所属公司为福州万嘉超市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张怀国,其名下的子公司福州麦多万嘉超市有限公司已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张怀国本人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百年万嘉:
与被查封便利店无直接关联
都是“万嘉便利”
难免让人傻傻分不清楚
对此
福建百年万嘉超市管理有限公司
27日发布声明表示——
该家万嘉便利店遭法院查封,公司主体为福州麦多万嘉超市有限公司,与自身是不同的法人单位,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联。目前公司不存在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供应商也不存在债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