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广东省药监局发文,
《广东省经营乙类非处方药
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实施,
这意味着市民以后可以在试点的便利店,
享受24小时购药便利,
可购买到夏桑菊颗粒等常用乙类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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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发出首张许可证
4月20日,肇庆市发出首张连锁便利店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位于肇庆高新区荔园街锦绣名庭4座商铺08房之一的美宜佳连锁便利店,向肇庆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了经营乙类非处方药药品许可新办的申请,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后,当场给该连锁便利店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这标志着广东省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在肇庆正式落地生效!02
什么是乙类非处方药?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为使群众更为方便,将非处方药中安全性更高的一些药品划为乙类,乙类非处方药除可在药店出售外,还可在超市、宾馆、百货商店等处销售。相对而言,乙类非处方药不需医生处方,消费者根据药品说明书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疫情期间,则不得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内的药品。
据试点企业筹备,市民将可以买到:清热解毒类药品,如清热祛湿颗粒等;
外用类药品,如红花油、活络油等;
胃肠消化类药品,如健胃消食片、乳酸菌素片等;
还有日常应急类、跌打止痛类、营养滋补类等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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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肇庆高新发布广东省药监局
◆编辑邹泳琪◆二审陈楚◆三审郭杏连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