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于年11月27日被废止的《江西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竟在两年后仍被作为执法依据,出现在吉安永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永新城管)的执法文书上。面对记者采访,该执法大队副队长邱建平称,“没有人通知过我们条例已经被废止,也没听说出台了新条例”。
对此,江西省政协委员、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良欢认为,作为一线执法部门,永新城管应率先学法知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拿已废止的条例去执法,只会让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力大打折扣。
周爱军经营的“步步升杂货便利店”位于农贸市场入口旁角落位置
商户投诉:
莫名收到“超范围经营”通知书
“我店里一直卖的都是腐竹、鱼干等干货,都是属于经营范围内规定可以卖的东西,不存在超范围一说。”周爱军称,他在城南农贸市场经营了两年时间,一直是正常经营,没出现任何问题。
年11月,他收到一张永新城管开具的《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
周爱军称,他的“步步升杂货便利店”位于农贸市场入口旁角落位置,于年年初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信息显示,“步步升杂货便利店”经营范围为食品、日用品、烟零售等。
永新城管出具的《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显示,经查明周爱军经营店铺在城南市场存在超范围经营,根据《江西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责令其于年11月5日24时停止违法行为,逾期不履行的,将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文书底部盖有永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公章。
记者调查:
作为执法依据的条例早已被废止
记者查询发现,《江西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上市商品应按商品种类划分不同经营区域。市场开办者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统一划定经营区域,经营者应按划定的经营区域和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随意摆摊设点。
不过,在随后的调查中,记者发现,永新城管的执法依据早在两年前就已被废止。
江西人大新闻网的信息显示,“《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江西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年11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次废止的3件地方性法规分别是《江西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江西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江西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
记者联系省人大办公厅相关处室进行核实,工作人员明确《江西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已被废止,未再出台新条例。
城管回应:
“没人通知我们条例已被废止”
1月12日,记者联系到了永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邱建平。对于周爱军“超范围经营”一事,邱建平称该店铺不是超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而是没有在市场划定的区域范围经营。
邱建平称,根据农贸市场划行归市管理工作要求,同类商品需要在同一个区域经营,周爱军经营的店铺位于市场外的一个角落里,通过招投标入驻的商户反映他所售卖的商品与市场内商品有冲突,存在竞争关系,因此不能再继续经营。如果周爱军想继续经营,可以售卖市场内没有的弥补类商品,也可以参与年10月份的市场公开招投标。
邱建平说:“目前已跟周爱军协商好,让他延长经营时间到元宵节,把剩下的货卖掉,2月16日店铺就不能再经营,他也写下承诺书做了保证。”
对于以被废止的《江西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作为执法依据,邱建平说:“没有人通知过我们条例已经被废止,也没听说出台了新条例。”
他还称,市场管理确实在法律层面上有很多空缺,《江西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是市场管理惯用条例,在管理工作中也只有这一条可以使用。
专家说法:
影响当地城管执法部门形象
省政协委员、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良欢认为,城市管理应以民为本,“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具体到这个案例,作为一线执法部门,永新城管本该带头学法守法,与时俱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但他们简单粗暴一罚了之,甚至连执法依据都是已被废止的地方性法规。如此执法,既影响城管执法部门的形象,也让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力大打折扣。
发稿前,记者再次联系了周爱军。他表示,城管允许其营业到元宵节,但至于他是否真的违法、是否应按已被废止的条例规定停业,永新城管也没说清楚,他自己也搞不明白。
经过几个月的折腾,其店铺的生意已远不如之前。周爱军称,他剩余的货物价值上万元,按照目前营业情况,元宵节前勉强能将东西卖完。他之前已交了一年的摊位费和卫生费,如果只能经营到元宵节,希望永新城管能退回多收的费用,并给一个明确的说法。
来源:伦艺菲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范晶
值班编辑:范俊杰
值班主任:金路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