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顺德首张连锁便利店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许可证在乐从市场监管所审批服务窗口发出,这标志着广东省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在顺德顺利落地,市民在试点的便利店、超市也可以买药了!
申请人邹先生在乐从经营着一家美宜佳连锁便利店,在获悉新政策后便前来办理便利店增加“乙类非处方药”经营范围的业务。市场监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马上对资料进行书面审核,并当场发放“一照通”营业执照并赋予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许可资质。从递交申请资料到核准出证总共不到1小时,申请人邹先生竖起大拇指,点赞了市场监管部门的高效服务。
邹先生
没想到我们是顺德区第一家“吃螃蟹”的便利店,从提交资料到核准出证不到一个小时,方便快捷!太感谢市场监管部门了!
什么是乙类非处方药?
乙类非处方药是指非处方药中安全性更高的药品,常见的乙类非处方药有:
清热解毒类药品,如清热祛湿颗粒等;
外用类药品,如红花油、活络油等;
胃肠消化类药品,如健胃消食片、乳酸菌素片等;
日常应急类、跌打止痛类、营养滋补类等药品。
目前市面上24小时营业药店相对较少,公众夜间购药、用药的需求未得到真正满足。为此,年3月15日起,广东省药监部门启动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确定属于同一集团管理的“广东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春悦林(广东)大药房有限公司”和“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广东德信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旗下的个体经营连锁便利店、超市为试点企业。在未来两年时间内,将探索出大型连锁便利店、超市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跨界融合模式,社区居民24小时日常急需用药的多元化需求将逐步得到满足。
为保障用药安全,参与试点的便利店、超市需在店铺设置乙类非处方药销售专区或专柜,只能销售连锁总部统一配送或连锁总部委托配送的药品,不得自行采购药品进行销售。
下一步,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在不放松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简化审批流程,将利民便民与强化监管相结合,有序推进辖区内符合申办条件的连锁便利店、超市领取药品许可证。
便利店、超市老板(目前仅限广东美宜佳连锁便利店、
华润万家超市)
你知道如何办理吗?
需要什么材料?
快来了解下吧!
·办理所需的材料·
《药品零售许可事项申请表》
连锁总部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拟设立连锁门店的营业执照(可通过系统自动获取)。
拟设立连锁门店经营场所的地理位置图、营业场所平面布局图。
与连锁总部签订符合“七统一”要求的质量合作协议以及连锁总部法人出具的许可办理授权书(直营门店除外)。
连锁门店企业负责人执业药师注册证(注册到连锁总部)、连锁总部任命书。药品销售员已取得药品监督管部门考核合格凭证(可通过系统自动获取),过渡期内药品销售员由连锁总部的药学人员开展远程药学服务替代,应当提交具备开展远程药学服务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连锁门店申请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承诺书。
心动不如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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