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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街的秋夜,冷空气袭来,街头巷尾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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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珏城建市以来,南大街就一直存在,有种很古老的味道。不是巷口的烧豆腐和牛肉丸,更不是身旁这棵半死不活的梧桐树。侥幸把日子选择在今天,秋天最后一个午夜,冷空气毫不客气袭来,街上的人受不了气温骤降带来地击打,纷纷拉高衣领打车回家。

我把最后一根烟抽尽,看着卖小吃的老板收摊打烊,径直走到道路中央,痴痴地望着眼前这个只闪着利却暗着便的便利店。

人越来越少,直到只剩下一条瘦长人影,还是我的,倒映在水泥地上被那些密密麻麻的小坑扯得扭曲。

看着便利店内如往常往亮着灯,我从棉衣口袋拿出个针织帽,只露出眼睛和嘴巴的那种款式,从腰间抽出那把从乡下买来的二手猎枪,一副誓死如归的蠢蛋模样,闯了进去。

我要成为英雄。

你们肯定会嘲笑,都什么年代还玩抢劫这种低端的犯罪游戏。

被科技和经济不断推动着的社会,就连违法搞钱都变得高级。这种流于形式表面上的偷抢,很多罪犯舍弃,去苦苦读书,去潜心钻营,遍布于社会的各行各业。随之带来得便是那些屡次爆上热搜的黑料,被人间口诛笔伐,激起众怒,身败名裂。

我可不想搞什么大动静,人生已经迈过七个坎。

在之前的那三十六年,家里条件略微富裕,我是个养尊处优的好孩子。小时候是三好学生,长大后是道德模范。

万花丛中落,片叶不沾身,还真是个积极形象。但这并没有为我换来期望中的美好生活,所以在我还有力气和构思的余量时,我打算改变。击破自己,勤勉读书多年,积攒这么多知识,是该谋划一场犯罪。

珏城之前大家知道,这里的人是靠资源续命。

煤矿是支柱产业,全城百分之六十的男性工作者离不开煤与炭二字。

预料得到,我很荣幸,是一家中型煤矿的科室干部。其实我大学是汉语言文学专业。领导让我管宣传,觉得我有资质,能够利用专长打造出个煤文化,可惜后来做得事情全都是拍马屁。偶尔会在出现问题的时候代替领导站在新闻发布会和群众说对不起,真是个悲催的人。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活得没有任何创造性,倒是活出了很多负罪感。

我愤愤不平,积怨已久,七月份打了辞职报告,打算写一本长篇小说,就讲煤与珏城人的爱恨情仇。被老婆孩子冷眼相加,感情日渐淡薄,认为我不正常。然后在八月某个午后,老婆带着一帮人冲进来家里,砸坏了电脑,把我架着就拉去了精神病院,最后还是我那年迈的亲爹把我给救了出来。

我选择离婚,老婆别提多高兴,孩子根本不在意,既然如此顺利,那就起草一份协议,可惜却在财产分割上出现了问题,一直拖到现在。

这家便利店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在,只是三十年过去,期间换了几次名字,但是它却是我一直心神向往的地方。

八岁的时候里面有我爱吃的各种各样的糖果,初中就换成了冰棍。高中是原先老板在门边放置的书架,上面有小说和漫画。大学后我染瘾抽烟,寒暑假几乎两天来一次,单纯为了买烟,试图想要把货架上所有的烟抽个遍,直到实习很多烟我都抽不起。这种心怀不轨,也算是潜藏多年。再后来,我成家立业,有了点闲钱,想要盘下这间店,却发现这家店至始至终都不是我的,只是我从孩童一直做到成人的一场幻梦。

我再也不想用多年积累的经验拿口头解决问题,这次要暴力一点。

所以我蓄谋已久,挑选时间,寻找合适的契机和作案工具。拿着把猎枪,穿着身九十年代港片风格流行的皮衣和牛仔裤,冲进这家店,迅速拉下卷折门,站在日光灯下,朝着天花板给了一枪,用尽力气,大声喊出了那两个字。

超市是大家司空见惯的结构,没什么值得描述。

我首先把注意力放在了收银员由于紧张点亮的手机锁屏,全家福,一家三口。

收银员盯着储物间有些不安。

除此之外,还有三个顾客。

他们先是讶异得看着我,最后才醒悟我手里的东西足以在几分钟断送他们的小命,这才大声呼救起来。

可惜天寒地冬,月黑风高,多数人都在自己的床上或者别人的床上睡觉和运动,谁会在意眼前这几只土拨鼠。

我呵斥他们聚集到一起蹲下,异常听话,非常配合。谁说这个时代的都是敢站起来的人,他们明明连蹲都蹲得直打哆嗦。我细细地打量这四个人,收银员是个中年妇女,我厌烦的那种五官。有一对小年轻,但看得出他们不是情侣,这个男生正在追这个女生,因为在他们刚刚结账完的购物袋里并没有找到安全套的踪迹。最后便是那光头,该死的光头,可能珏城很多人都认识他,快手播主,当地网红,粉丝无数,珏城中老年妇女的偶像,看着这个碍眼的反射体,突然心生嫉妒,把枪口对准了他。

02

贻笑大方的是,他居然没有反抗。

那个在自媒体视频里伸张正义惩恶扬善被年轻人称之为的「一拳超人」无影无踪,缩得越来越退后。

我特别期盼他能勇敢地站起身,抓住我的枪口,对我的为非作歹做出强有力的抵抗,这样我就可以顺理成章地用散弹枪把他的身体打成个筛子,让他那所谓的正义彻底漏气。可惜事情很难遵照你预料中的进展发生,别刻意把自己对这个世界的主观定性成现实里将要发生的未来。

看着光头畏畏缩缩的模样,我觉得现在如果提议让他和我一起抢,他立马会唯命是从,这让我想起大学毕业典礼当天,他那时候有着一头乌黑的长卷发,悄悄在我的博士帽里放了泡鸟粪,害我成了那年学院最大的笑话。

我和他都是文学社的,我文笔规规矩矩,所有人都认为我要走文学这条路肯定没什么前途。他不一样,穿着时髦,个性十足,文风凌厉,针砭时弊,读者一堆,所有人都说他大有前途。不过后来他没有成为一个文学作者,隐没多年。在这个风起猪飞的年代以一种潮流的方式归来,他坐公交车智擒小偷的视频在快手抖音各种短视频平台疯传。

后来关于他乐善好施勇于助人的视频越来越多,像什么跳江挽救失足青年,帮助警察破获诈骗集团,高铁掌掴素质低下女乘客,索性自个做起了自媒体,专职见义勇为,还在珏城东市郊开了家流浪狗救助中心。隔三差五在自己的快手发布救助流浪狗的视频,引起广大网友的玻璃心,火速成名。

去年的冬天,一群中年男女发神经组织了场同学聚会,我们再次撞见。

场景如同以往,除了两个人都老了,但姿态却没改变。

他端着两盅酒跟着厅内的音乐舞动着朝我走来,露出那副狡诈的眼神,把酒递给我,自己迅速喝光,留我一个人拿着酒杯发愣。我确实不能喝酒,年轻那会儿几次胃出血,喝大了浑身上下都是红疹子,可这个酒我却挡不掉。同学们不再寒暄,纷纷向我投来目光,一口灌下去,很辣嗓子,连着咳嗽,震天动地。他拍拍我的背身说我这么多年依旧还是那副老实巴交的状态,一点都不像个成年人,取笑过后,同学们跟着笑,不出五秒,他把所有人的注意力又转移到自己精彩的演讲上面,他头顶其实没有灯,可当他妙语连珠时,厅内所有的灯光都吸引而至。

他当然在同学会很受欢迎,毕竟前来参加凑热闹的老同学不用掏一分钱就可以吃一顿大餐,或许还能点燃旧情,背着户口本上那位法定伴侣偷吃一次。

我当时不应该去,听信了老婆,她说无论过去多么不想回忆,兴许还能在过去里找出未来。我听懂了大概,毕竟曾经的同学只是同学,而现在同学里可能会有给你送钱的,帮你升职的,教你孩子学文化的,给你父母治病的,思想乐意不乐意不重要,生活乐意就得了,好在我还有个煤矿科室干部的身份,不然同学聚会里被大家连着开了一个晚上玩笑的人就不是装卸工,而是我。

本以为同学聚会那会是我和他的最后一面,不用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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