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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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8月22日,网友林先生在上海“全家便利店”大连路三店和彰武路三店购买烤肠,食用后多次腹泻,引起广泛 8月24日,全家回应表示大连路三店、彰武路三店存在违反公司关于烧烤类商品4小时报废规定的行为,并承诺整改,将在全国范围加强贩售期限管控要求的宣导与落实。
据媒体报道,8月22日,消费者周先生在上海全家便利的大连路三店和彰武路三店分别购买了烤肠,到手后发现烤肠都存在深色斑块、肉质紧实和硬质等状况。
这些烤肠都是前一天凌晨4点左右制作的,而周先生的到店时间是当天凌晨。
店员表示,如果周先生不买的话,这个烤肠也就报废了。门店在将这些超期烤肠出售给周先生时,并未打折。
据媒体报道,记者致电“全家便利店”全国热线,客服回应称:对烧烤类食品的售卖时间有强制规定,不得超过4小时,超时必须报废。
林先生提供的视频中,店员称烤肠是前一天4点放进烤架的,远超规定时间,而在另一家门店,店员表示,不记得几点放进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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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5事件曝光后,网友纷纷留言表达看法:
监管展开调查
据澎湃新闻报道,收到舆情后,杨浦区市场监管局四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于年8月24日对“全家便利店”大连路三店和“全家便利店”彰武路三店进行现场检查。
8月25日,记者从杨浦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将对相关“全家便利店”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立案调查。
全家承认:上海部分门店售卖超期烤肠
8月24日晚间,全家官方对上述门店售卖超期烤肠事件作出回应称,经核查,大连路三店、彰武路三店存在违反公司关于烧烤类商品4小时报废规定的行为;公司方面十分重视,已于第一时间责令两间门店检讨并即刻整改;并在全国范围加强贩售期限管控要求的宣导与落实。
根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在年印发《关于小型超市(便利店)从事菜肴复热、分装类经营活动食品经营许可监管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速冻或冷藏菜肴应采用耐热用微波炉加热食品级包装材料密封包装。按预包装冷藏膳食标签上载明的保存条件保存;超过保质期的,应当按规定予以销毁。复热完成后的菜肴应当在备餐专间内保温,保温时间从复热完成时起算不得超过4小时,超过4小时的应予以销毁。复热后的熟食不得再次冷藏或者冷冻。
实际上,在便利店行业,对烤肠等短保商品采取的是当天清货的处理办法。烤肠等烧烤类食品是从加热开始计算,如果超过4小时将被报废也早已成为行规。
旗下超50家分店曾被行政处罚
天眼查App显示,涉事店铺关联企业为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成立于年5月。该公司曾多次因产品问题被行政处罚。
据界面新闻,旗下分支机构已超家(全部状态),超50家分店曾被行政处罚,其中11家分店因食品问题被处罚。比如:
西藏北路二店曾因“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被没罚超5万;
城中西路店因“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超标食品”被罚2千,漕溪北路七店因“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被罚款元。
出了问题,道歉、营销就“翻篇”?
想得美!
今年4月份以来,“小龙坎”火锅店、“蜜雪冰城”奶茶店、“华莱士”快餐店、“杨国福”麻辣烫店、“奈雪的茶”奶茶店、“大润发”超市曝出食品安全问题,引起社会广泛 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但对食品安全领域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坚持“零容忍”,这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明的态度。
8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开6起食品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道歉当然是涉事企业应有的态度,不过,我们更为 在连锁涉事企业的声明中,除了道歉,还会有“涉事门店已停业整顿,且公司已经派出工作人员前往监督”的声明,给人感觉像在切割甩锅。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旭表示,这种切割在法律上来看,有很大的风险,也是不能够成立的。因为《食品安全法》通过专章规定了企业是第一责任人。他们是在共同的品牌和共同经营环境里的一个共同体。所以作为企业,它在共享一个品牌对于它的加盟店或者分店,进行管理、规制的过程中,实际上是履行自身企业的法律责任的一种表现,而不是将自己置身事外。
王旭指出,因为一个门店“爆”了,引发了公众的担忧和监管部门的介入,就可以合力推导出,在同一品牌,同一经营链条里,别的店也可能存在的类似风险,我们需要对于其它的店进行风险监测和排除,这样一种监管的手段是以点代面,坚持了一种基本的底线思维,也是很有效的“组合拳”设计。
王旭指出,有的企业想利用生活节奏非常快的社会氛围,网络世界瞬息万变的信息海量去应对问题的出现。
但《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对于“精准监管”是提出了要求的,比如法律规定,若在某领域,多次爆发类似问题,就应该在加大对它风险监测的,包括抽检、约谈,对整改情况进一步监督,在频次、范围、力度上都该加大。假如屡次发生同类型的食品风险的,在处罚的力度上是可以加大的;情节严重的,根据实施条例规定,可以对于自然人,比如店长、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对自然人给予严厉处罚。
对于品牌连锁店屡触食品安全雷区的解决办法,王旭提出:
首先,整个行业应该有一个基本的行业初心,做食品企业,包括餐饮业,不管附加了多少的食品之外的能量和元素,它首先是一个给人吃的东西,我想这个初心,如果这个行业立不起来,它就可能会在其它的一些经营思路下,淡化安全底线。
第二,企业本身应该要加强合规建设。高质量的发展一定是以秩序作为前提的,企业要有一套内部的自身的有效的合规与封控的体系,这一套体系它是一个预防机制,是一个安全的阀门。
第三,政府要更好有为。这个有为不仅仅是积极的作为,也包括要创造更多的手段,应对一定体量的企业,应对它内部相对复杂的链条。我们一方面要通过法律去明确追究责任,另一方面也应该在政策方面,比如优惠政策的给予,比如对于企业信用体系的评级,对相关的企业合理引导。政府应该有更多的柔性的激励方式,这点对于大企业,对于美誉度比较强的企业,它可能是更有效的。
食品安全专家谈动态监管难题:规范很细难落实,厨房常识太缺失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范志红接受采访时指出,过去提起食品安全,人们的注意力往往放在食品加工企业上,对餐饮业的 范志红举例解释道,不同的人、不同的菜、不同的工艺,后厨中的操作细节要求是“无限复杂的”,好像很难给每一次操作都寻一个“一定之规”——要不要放冰箱、如何跟微生物“战斗”、食材怎样就算不新鲜,每个人的理解也有所不同。
△广东省市场监管人员对“奈雪的茶”门店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但事实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年7月就发布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内容涉及餐饮服务场所、食品处理、清洁操作、餐用具保洁以及外卖配送等餐饮服务各个环节的标准和基本规范。
针对“规定得很细,但却难以落实”的问题,范志红认为,监管只是一方面,重中之重是要进行行业培训,甚至每个人都应该了解有关食物加工处理的“厨房安全常识”,譬如“生熟分开”等操作准则,使食品安全的理念深入人心,让餐饮业和家庭厨房都能科学地将病“拒之口外”。
食品安全问题引行业协会 接连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引起了行业协会的 8月25日,中国连锁经营协会食品安全委员会提出,各连锁经营总部、网络消费平台管理总部要尽快组织食品安全督导团队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依照食品安全相关法规、标准、管理制度等,对所有门店(包括加盟店)开展专项排查工作,重点排查的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状况;主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情况及相关文件情况;食品加工过程关键环节的控制情况,经营场环境卫生、清洁消毒、虫害控制情况;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的校准、清洁情况;食品安全记录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及食品安全自查的落实情况等。
同时,开展总部管理责任自查,各连锁经营总部、网络消费平台管理总部应承担食品安全管理总责,建立董事会成员参与的、独立且具备一票否决权的食品安全议事机构。依照食品安全相关法规、标准等,对总部现行管理构架、制度和流程的实施有效性进行自查自纠。此外,还应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6起食品安全案件查处情况,及时向所属员工开展“从业者也是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文化专项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