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边广告、品控出错,7-11便利店近日有些“不太平”。6月8日,7-11便利店就擦边球海报致歉,并表示该海报是极个别加盟门店自行制作并张贴,现已撤下海报并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对相关员工进行处理。与此同时,#7-11门店卖36.2元过期食品被罚#和#7-11因销售过期食品被吊销许可证#两个话题也登上微博热搜,但7-11便利店官方并未对此表态。多条负面消息,让7-11便利店的加盟模式屡屡“背锅”。在业内人士看来,管理不善与经营模式虽然有关系,但关键还在于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及确保各类门店都能按照该制度进行经营。
便利店也擦边
6月8日,7-11便利店(广东)官方微博就“7-11广告被指擦边”发布说明。说明称,“因前述事件造成公众的不适,我们表示诚挚的歉意。今后本公司将吸取教训,加强员工规范管理,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该事件起因是近日有消费者曝光,7-11便利店在门店海报中宣传“柠檬茶和mini酒”商品时,其中包含“她不醉,没机会”文案,质疑7-11便利店广告低俗宣传、打擦边球。之后,#广告被指擦边#话题一度登上微博热搜,引发热议。
对于此文案,多数网友表示不理解。“这都不属于擦边了,是在教唆犯罪的边缘游荡”“不玩擦边不会营销了是吗”“总以为是文案创新,实际上却在边缘徘徊”“这哪里是擦边,分明是明目张胆的违规恶俗”……
中国妇女报对此评论称,“至于居然以此做卖点打广告,别说货卖不出去,还会伤了企业信誉。无法想象什么样的脑回路能出此等恶臭卑劣广告。如此营销广告还是及早彻底消失吧。”
7-11便利店在上述说明中表示,“经核实,该海报是茂名地区极个别门店在没有上报公司总部审核并批准的情况下自行制作并张贴,违反了公司内部广告宣传的管理规章制度。”关于后续处理,7-11便利店表示,“在我们获悉后,已于6月7日勒令有关门店立即撤下海报并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对相关员工进行处理。”
有律师认为,“按大众理解,柠檬茶加兑mini酒喝当然没问题,但是结合文字来看就具有了一定的诱导性,可能涉嫌违反《广告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二十三条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广告不得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酒类广告不得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博未咨询公司研究员韩博宇对《消费钛度》表示,“归结到底还是7-11便利店对旗下门店的管理系统出现了漏洞。7-11便利店对自身的门店针对宣传的规章制度不规范,或者门店执行不到位,才会出现此状况。”
值得一提的是,7-11便利店还曾因“展示不完整中国地图”被处罚。信用中国